【英國房產共有形式講解】

🇬🇧 英國房產小知識:房屋共同持有的兩種形式
在英國,若要與他人共同持有房產,主要有兩種法律形式可選:
- Joint tenants(共同租賃人)
- Tenants in common(共同持有人)
以下說明兩者之間的差異與轉換方式。
Joint Tenants:權利對等、擁有繼承權轉移機制
Joint tenants 的特點如下:
- 所有持有人之間的權利與持份完全相等。
- 持份無法個別轉讓給他人。
這種形式最特別的地方在於具有 survivorship(生存者權利)。當其中一位共同持有人過世時,其所持份額會自動轉移給其餘共同持有人,不需透過遺產繼承程序。
Tenants in Common:持份可自由設定與轉讓
Tenants in common 的特色包括:
- 可依照個人意願設定不同的持份比例(例如 50% / 50%,或 60% / 40%)。
- 持份可以自由轉讓給其他人,不需其他共有人同意。
- 當持有人過世時,其所持份額將依照法律繼承順序,由繼承人繼承,而非自動移轉給其他共有人。
兩種形式可以互相轉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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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 Joint tenants 轉換為 Tenants in common 並不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。
(例如:離婚時為了分割房屋資產,常會將 joint tenants 轉換為 tenants in common,好讓每人可自由處分其持份) -
相反地,若要從 Tenants in common 轉為 Joint tenants,就必須獲得所有共同持有人的同意,才能完成轉換。
我們家的選擇:以愛與信任作為出發點
我們目前採用 Joint tenants 的形式。當初買房時,我家玫瑰花主動提出說這樣比較好。
畢竟我們是彼此生命中最信任的人,能在人生路途上有他同行,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呀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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